产权及部份产权过户问题
更新时间:2011-03-29 15:23:22
问题描述:
我有一间产权房,是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当初由于户口问题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但签有协议证明我父母实为产权人。现在我父母离异,父母协议此房的权益归我母亲一个人所有,现在母亲提出再签一份协议肯定一下她的权益。或是过户部分产权。
我的问题是:这二种方式哪一种更为妥当?过户部分产权,至少要过户百分之几,是否有最低限制?过户部分产权后,如双方对房产的处置不能达成一致(如买卖或出租),一方是否能要求买回另一方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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