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3-29 21:55:29
问题描述:
您好,基本情况是这样的:07年由于一个突发事件我的奶奶和父亲相继去世,二老并未对后事进行任何安排。爷爷先于奶奶去世,奶奶有一处房产,户名是奶奶的,父亲姊妹三人,姑姑远在外地,可能是十几岁就离开父母身边了,育有一子一女;大爷属轻微智障,一直跟随奶奶一起生活,没有子女,奶奶去世后我一直对其尽赡养义务。姑姑曾经给我看过一份由奶奶亲笔写的遗嘱,主要内容是说房产归三个子女共同所有,我的大爷只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但这份遗嘱订立的时候我估计只有她们两个人,并无旁证。
我的父亲留有一处房产,去世时房屋贷款尚未还清,在经与父亲的配偶(继母,亲生母亲已经先于父亲去世)商议后,用父亲遗留下的一个存折里的钱还完了剩余贷款。这套住房现由继母独自居住。继母与父亲结婚14年,当时我15岁上初一,继母的女儿19岁(当时已经参加工作,没有抚养关系)。继母也有一套住房,户名是她自己的。我和继母的关系属于还过得去的那种,我们身处两地,逢年过节我去探望。
我的问题是:1.奶奶的房产我有多少份额,我的继母、姑父以及姑姑的子女有无份额,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亲的房产在还完贷款后,继母有无权利单方面更改房产证的名字,父亲的房产我有多少份额。
3.我是一个碍于面子的人,为了与继母和睦相处,完成父亲没有尽到的责任,我不想和继母就遗产的问题进行公正和履行其他法律程序,但是我又要维护我的财产的合法权益,我该怎么办?(因为我不知道继母是怎么想的)
4.继母名下的房产我有份额吗?如果继母再婚,所有财产该如何分配?比如继母去世,我和继母的女儿继承的份额一样吗?(继母的房产也是他们婚后财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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