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事故理赔
更新时间:2011-03-29 09:00:23
问题描述:
2011年3月1日下午2:00左右,我的小孩幼儿园在就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其结果身体部位(左肩锁骨断裂)受到伤害。事故发生后幼儿园至放学时将我的小孩送回家(幼儿园负责接送),幼儿园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我,也没有给我的小孩做最佳的治疗。当晚我和家人送小孩去医院就医,在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有我个人支付,出院时尚未完全康复。复查时医生说以后可能回再次断裂。可以定残。
在向幼儿园索赔时可否要求二次医疗费?如果是十级或九级残废幼儿园应该陪付多少?幼儿园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