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19天,对方要8个月的误工费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1-03-28 11:07:01
问题描述:
09年10月,我家建房时一名工人(无国定工作)在他自己搭建的工作架上摔下造成手臂摔伤,住院19天后出院,住院期间住院费、护理均由我方负责。09年12月调解时(人员有对方当事人及村干部和一名镇干部,我方就我父亲一人)让我父亲写了一张总计18160元误工费(8个月的)、营养费、护理费的条,欠条上没有明确具体支付时间。自2010年1月6日起对方一家有时3人有时6人住在我家要钱。因父亲年事已高(63岁),调解时没有电话通知我(在深圳打工)10日晚打电话给我我才知情。我觉得对方要的误工费不合理(当时给我家干活时是80元/天),但我父亲又打了欠条。现在我应该怎样做才合法亦合情合理。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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