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除收养关系?
更新时间:2011-03-28 16:10:38
问题描述:
我姑没有儿女,先收养一女儿,后来在大约1975年,我哥13岁的时候,将我哥要过去收养。我姑眼睛失明,我奶奶跟我姑,瘫痪在床,我姑父在石家庄上班,经济比较宽裕。我姑的养女比较娇生惯养,我哥被收养后就承担了照顾瘫痪在床的奶奶的责任,直到3年后去世。我哥成年后,按照国家政策,接替了姑父的工作,姑父退休回家,有高额的退休金。
一直到现在30年来,我哥对养父母一直比较孝敬,每月带礼品、药(高血压、类风湿)回去看望,生病期间,我哥接到石家庄医院伺候治病。
我哥结婚、买房、抚养孩子基本上都是靠的自己, 但是我姑收养的女儿是从小收养,这么多年从经济上给养女特别大的支持,将养女的两个儿子都供养到大学毕业,并给养女7万元购买楼房,养女给她做饭,每月另付一千多元工资;对我哥特别刻薄挑剔,经常找茬骂我哥。
我哥照顾瘫痪的奶奶期间,奶奶答应将自己的50块银元留给我哥,但当时我哥未成年,由我姑收藏,现在我哥想讨奶奶留给回自己财产,但没有任何证据,我姑不给。
现在我哥想不要任何财产,希望和养父母解除关系,避免以后的财产纠纷,请问怎么办理?
另外根据现在的收养法,只允许收养一名子女,我哥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非法收养,继续保持关系,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我母亲是否有权要回我哥?我姑收养我哥是她要求的,当时我父亲刚去世,我家生活困难,答应给我家经济支持,但一直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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