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况如何处理,请帮忙解答!感谢!
更新时间:2012-08-04 16:39:41
问题描述:
一、基本情况:我父亲因病去世,目前家里有两套房子,房产证写的都是我父亲的名字。二、问题 1、现在想把这两套房子都转到我母亲的名下。我母亲去房管局问过,说是办理过程中要收取公证费,好像是每套房子要收取房屋总值的2%。法律规定是这样吗? 2、目前,我母亲听别人说,这两套房子可以先不更名到我母亲名下,如果现在就更名,公证费用太高不合适。听别人说等以后卖出这两套房子的时候,由我母亲、我、妹妹三人签字(具体是怎么样的不是很清楚)就可以了。这种情况存在吗?有何法律依据? 3、如果现在办理更名到我母亲名下,具体收取哪些费用? 4、如果更名到我母亲名下后,将来卖出房子的时候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上网搜索了一些这方面的情况,好像费用比正常商品房买卖要高很多) 感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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