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把孩子藏起来
更新时间:2011-03-23 20:12:50
问题描述:
我在起诉离婚时,孩子就让前夫抢走了,要看一眼都要求助于110,才能见到。原以为判决下来,终于可以带回儿子,可是我前夫接到判决书的当晚,一家人离开了原来的住处,并带走了儿子将他藏匿起来了。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孩子,到现在已经两个月没见过我儿子了。我前夫本人还在原单位工作,没上班时他就在我们县城溜达,完全能找到人。我已经找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找了他本人时,他明确表态说不可能把孩子送回,而且说没人找得到。
法院的意思说孩子是人,没办法强制执行,只能做我前夫的思想工作,如果做不通也没办法,就只能让他带。我看不到孩子他们也没办法。孩子现在也不是我前夫在带,他只是把他父母和孩子都藏起来了,自己还在大街上溜达。他们家在县城的房子最近也卖了,那以后要找人还更困难,我该怎么办呢?是不是这样违法的行为没有人能够制裁?难道法律真的只是一纸空文?
附:在我起诉离婚,法院还没判决期间,我前夫的父亲还亲笔写了小字报贴在我们学校门口,大致的内容是侮辱我的人格,败坏我的名声,落款是知情人士,他的目的逼我放弃我儿子的抚养权。我一眼就看出是他写的,立即向公安报了案。公安找到他查证,他坚决否认。后来我申请做笔迹鉴定,结果证实是我前夫的父亲所为,公安裁定他违反了治安处罚条例,要罚拘留5日。他们的藏匿一方面是为了逃避法院的执行,一方面是为了逃避公安的处罚。现在公安的意思是要我找到人在哪,他们就去拘留他,找不到,也没办法。是不是只要躲起来,什么事都没了?
我该用什么方法才能讨回公道,要回我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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