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大拇指两根筋腱被砍伤。现在对方要求我朋友赔偿误工费,按法律规定我朋友应该赔对方多少钱?
更新时间:2011-03-23 21:59:21
问题描述:
我朋友与人在单位食堂吃饭时发生口角并动手,情急之下拿起食堂里的菜刀在对方肩上砍了两刀,仅伤着皮肉。对方在反抗时,右手大拇指两根筋腱被砍伤。事情发生后,我朋友主动负担了医院六千多元的医疗费用,对方出院后,我朋友又主动送去五千余元的营养费。现在对方要求我朋友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十万余元。请问,按法律规定我朋友应该赔对方多少钱?如果上诉,诉讼费用大概需多少钱,由谁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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