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扣在公安局大院公用停车场,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走,应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1-03-23 00:28:37
问题描述:
我的车租给别人,别人开去作案了,被公安扣在公安局大院公用停车场,行车证也在里面,周围也无任何标志能说明这辆车是被扣车辆,事前公安局也没通知我的车被扣了。因为租车时限已过,我打租车人电话也关机,按我和租车人签的合通,他没有续租,也没还车,是单方违约,我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车辆,我通过车上的GPS定位找到我的车停在公安局大院内,找到我的车后,我在车边又打了一次电话,对方还是关机,我就去开走了,当时门卫没有拦我,也没问什么我就开走了。后来公安找到我把我抓去,说我开走被扣车辆是盗窃。可以这么定罪吗?我会承担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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