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法院判决的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度同期贷款利率
更新时间:2011-03-22 22:45:30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麻烦你 计算一下 67560元的迟延履行双倍利息 好吗?判决日期:2010年5月18日。 判决生效日期是 2010年6月3日。判决指定的被执行人给付金钱义务的履行期间是这样写的 “判决生效及时给付67560元”如逾期付款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9条的规定 承担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10年的人民银行同期货款基准利率是多少?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的双倍利息 如何计算?我认为 迟延履行期间从2010年6月3日起 ,到2011年25日为止共294天。67560元x 8.5=5742.6 5742.6x2=11485.2 11485.2 ÷365天 =31.47元日31.47 x 294 =9252.18元(双倍利息) 67560 9252.18 = 76812.18 执行款。 我算的 对不对?帮帮我计算出来好吗?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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