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我该不该给她
更新时间:2011-03-19 21:20:51
问题描述:
我(78岁)退休工人,与刘某(女,67岁)2005年8月登记结婚。现因双方子女原因,使得女方离开我,不肯回我家,我再三叫她回来无果。没办法只能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要我再付给她10000元,方可离婚。在我们婚后这4年中我每年都给她1500元,作为积累,等我死后供她生活。现共给了7000多元(她承认这笔钱)。我每月工资1000多元,我本人患有高心病,和糖尿病,每年花销很大。今年我长孙要结婚,春节期间我赠与长孙结婚10000万元,(这是我前妻许诺的)。现在我共有不到10000元的积蓄,全部是我退休金所剩。请问专家,我应如何处理,该不该再给她10000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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