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7日遗嘱见证人;对我的财产无继承权。立遗嘱人;代书人;这份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1-03-18 21:36:35
问题描述:
遗 嘱 立遗嘱人;沈成立遗嘱地点;**集团总院老干部病房立遗嘱时间;2009年4月27日遗嘱见证人;刘**、张**在铁煤集团总院,我特意立下此遗嘱我叫沈*今年92岁身份证号;211*****01因沈**对我很好,生病住院期间,全靠他照料,在我百年之后我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沈家安继承(我去逝后,料理后事也规沈**。以丧葬费为限,不要大操大办)其他子女,对我的财产无继承权。立遗嘱人;沈成、代书人;张* 2009年4月27日 这份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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