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继续选择不将土地租给搅拌站并且要求对方补偿我土地这一年的经济损失?该向哪儿起诉?这种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更新时间:2011-03-29 15:23:54
问题描述:
我组有80亩水地,组上已经分给我两亩责任田,截止2010年我已经在田里种植果树(桃树)7年了。2010年5月1日,村上和组上把80亩责任田租给了个搅拌站,在征求群众意见时让同意租的签字,并领取地面附着物的钱和一年的土地租金。当时我没有同意并且没有签字,也没有领取租金和附着物的钱。2010年6月份,村上将我的果树推掉,请问:
1、我现在能不能继续选择不将土地租给搅拌站并且要求对方补偿我土地这一年的经济损失?
2、我能否起诉村上和组上?该向哪儿起诉?这种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3、我的经济损失能否追究为2010和2011年两年果树的收成经济损失。(我听说桃树的寿命是十二年,那我能否再追加三年的间接经济损失)
麻烦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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