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个霸王条约。。。
更新时间:2011-03-17 12:02:58
问题描述:
我写了本书在某网站发表,他们通过QQ传来著作权转让合同。因为当时在专心写作,不愿被琐事所扰,因此没仔细看条约便打印了合同,并单方面签订,把合同邮寄回该网站。后来仔细一看合约,是个明显的霸王条款。他们口头上说转让的只是独家电子版权,可合约中,不仅转让了我的作品的所有著作权,而且还剥夺了我的著作权,并且说明,转让的著作权是著作法规定的最长期限。还有,我以后若还用那个笔名、真名、类似的名写其他作品,该网站也有使用权使用该作品。我发现这些霸王条款后,与他们协商重新签订合约,未果。现在他们手里拿着我邮寄出去的单方面签订的合约,请问:1、如果该网站签订该合约,这个合约是否能生效?2、如果该网站延后签约,那么他们能在最多多长时间内签订合约使该合约生效?(注:我现在有未在该网站上发表的该书的其他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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