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要求退房和赔偿相关损失
更新时间:2011-03-16 11:07:09
问题描述:
律师:
本人于08年底购买了**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清远市的云山诗意云山居第六号楼A梯XXX的预售房,但在09年8月察看时却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令人大失所望。发现问题如下:大厅中部地板明显凹下比周围低,站在其上走动能感觉到强烈振动,根本不能承载重物,有坍塌的可能;在楼上的跳动,在此房也能感觉到房屋有严重的震感。在发现问题后方圆汇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派来两名工程师,在他们实地察看了后,都一致认可了房屋存在了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危及人身安全。但是其后,这家公司的处理态度却令人失望。该家公司工作人员及工程师等人在承认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后并不积极主动协商解决,反而在既未通知也未经本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建房屋地板,改变了房屋的原结构,想掩盖豆腐渣工程,以其蒙骗客户,敷衍了事,本人要求退房和赔偿相关损失,开发商就一直拖延时间,不予一个明确的答复,还采用无赖手法,把皮球踢给承建商,要本人与承建商去协商,这简直就是一个恶泼皮无赖的行为啊!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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