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医社保,无故被开除,可以告公司吗?
更新时间:2011-03-12 22:44:57
问题描述:
我在工作中与店长发生矛盾,然后第二天就把最后一天休息休了,并叫同事转达给店长,店长当时没说什么话,可是第三天过去上班的时候,她却说我被开除了,请问我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呢?有签过合同,但是合同没有给我们留一份。还有就是签完合同了,医社保都没给我们交,请问如果要告这家公司,我要公司支付哪类的保障跟多少的钱啊?还有就是加班费给我们一小时4元,这根本不符合厦门的劳动合同法吧。请律师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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