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给员工买养老保险?离开公司能告的赢吗?
更新时间:2011-03-13 11:06:01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11月进入公司,到现在的2011年3月份已经有四年多了,可是,公司是2010年七月份才给我交的社保。我这个月的23日就要辞职到期了。我已经去过劳动局并将劳动仲裁申请表提交上去了。我没有刚进入公司第一年的合同了。我所交的证明有:1、2007年11月到2008年11月份的合同一张。
2、我在公司上下班打卡记录2009年和2010年的打卡记录。
3、还有社会保障局提供的一张公司于去年七月份才给我买的社保。
3、我上班的工作厂牌复印件。注:上面有员工工号,姓名,进厂日期,还有公司名字。
4、由银行出示:从2007年到2011年1月份的工资进帐情况。
请问:这些证据可以让我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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