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必须将我们转为正式员工
更新时间:2011-03-11 22:07:00
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想问个问题请您帮忙解答一下:我是东风公司下属一企业的一名东风劳务工,是1995年进厂工作的,开始是临时工,于2002年跟东风劳务就业公司签订了固定期劳动合同,并交纳了养老金、失业金,医疗金,后来又交了公积金,养老金是2000年开始交的,并补交了前几年的,相当于是从1996年开始交纳的,而且单位的帐目也显示是1996年开始交纳的。合同期满后又续签,一直到现在,目前合同终止期限是2010年3月31日。现在的情况是东风劳务公司现在即将不存在了,要取消。在2月份东风有限的一批劳务工都转为正式员工,而我们则被告知不能转为正式员工,于是单位要求我们一批劳务工的劳务关系全部转移到十堰市个人的劳务公司。我们这批劳务工在这个单位的工作年限都有10以上,请问下我们有权要求东风公司将我们转为正式员工吗?或者有什么法律依据说明我们这样的情况可以或必须转为正式员工。
请老师不惜抽点时间解答一下我们的问题,急盼,感谢之极。请发邮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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