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书面遗嘱,养母去世其未成年,请问老二有权继承遗产吗?很多事情由于年代久了没有证据了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03-11 16:10:01
问题描述:
老人死后留下一处房产(三间房),有三个女儿,老大养女,老二(老人第一任妻子生),老三(老人第二任妻子生)是亲生的。没有书面遗嘱,生前有意思一人一间房。1976年老大在村里建房没有拆老房,1986年老二建房要拆走一间才可以建,当时村里一定要拆才可以建(当时没按规定拆,拆了厨房),老三没有建房嫁出去了,1999年老人领了房产证。2008年老人去世,当时大家约定好一人一间,协议老二弄丢了,当时老三没签字。
现在老二把继承部分赠与女儿,要求老大拿出房产证去公证,老大的意思当初老二拆走一间房子就没有份了。
老人主要靠老二赡养。老大早年与家中不和出去了就再没和老人居住过,养母去世其未成年,继母患病去世前就不在家中,也未赡养与付丧葬费。04年开始与老二一人每月150元赡养,老人生活的粮食靠老二种老人的田获取的。老三系残疾人,精神分裂,无工作,一人独自抚养14岁的儿子,大家未曾让她赡养父亲。老人病重去世是由老二照顾生活的。
老二在老人生前看过房产证时是78个平方,现在老大不拿房产证出来,老二到有关部门去查只有51个平方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请问老二有权继承遗产吗?很多事情由于年代久了没有证据了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