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1-03-10 17:18:40
问题描述:
昨天我小孩在上培训班时与另外一同学发生争执,他同学把孩子的手臂抓出了血痕,有明显流血,我爱人去接孩子看到就比较严厉地说了那个同学,那同学的妈妈不仅不道歉反而恐吓我爱人说要叫人来收拾他。我们带孩子上医院包扎,那个家长不仅没同事反面还带了一帮人大约四五个冲到医院急诊室还没说话直接就冲我爱人脸上打了一个耳光还骂骂咧咧,然后几个人就开打,我爱人在受到攻击情急之中,咬断了一人食指最上端关节三分之一的手指头。请问我们需要赔偿吗?标准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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