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转换程序的
更新时间:2011-03-10 08:50:05
问题描述:
原告G诉被告J和Z夫妇两民间借贷一案,现Z因交通肇事于2个月前被外地公安拘留,故G只有公安局对于Z的拘留通知书,法院本来以简易程序审理,送达诉状等时,知道Z目前情况,请问法院可以中止审理么?法院还准备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是不是应出具转换程序通知书,当天送达给J的举证期限就超过30日,因不知Z的处理结果,转换程序通知书怎么给举证期限,还是暂不提举证期限?将中止审理裁定书与法院转换程序通知书一并送给当事人么,行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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