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2个朋友注册了一个公司,现在有一个股东要走。我也是股东兼监事。现在股东要我和公司签合同,有这个必要吗?
更新时间:2011-03-08 13:04:07
问题描述:
原因是这样的,我们以前是3个人合伙注册的公司。股东A的股份是百分之五十一,股东B的股份是百分之三十,股东C的股份是百分之十九。今年过完年后,股东C辞职。但是没有过来交接和撤股(股份暂时保留),刚好过年我没有过来,股东A在没有经过股东B的同意。招了一个业务员(股东A的远房亲戚),然后又招了一个电子商务兼出纳(是本地人,但是我认为可能是亲戚)公司股东A是法人,我是股东B也是监事。公司的兼职会计是股东A的小婶,负责公司的每月的账目。公司的账户资金和图章都在股东A的手上,感觉自己在这个公司被架空啦? 另外股东A要我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股东B有这个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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