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孩子报户口问题
更新时间:2011-03-07 22:46:59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请大家帮助我解决一下这个事情,我跟我爱人是二婚的,她是宜兴人,她离婚后小孩子归她的(法院判的),现在孩子户口还没有报,她的户口在婚后也没有迁出,现在想给孩子报户口,但当地派出所要求要孩子的准生证,问题是,当时在孩子没有出生前没到计生办办理准生证,现在只有出生证! 计生办要求男方当地有关机关出具证明,但是男方现在也不理这档子事了,而且男方是江西的; 现在有什么办法呢?
另外我在江阴的派出所咨询过,似乎不需要准生证的,但为什么宜兴要呢,孩子要入园,上学该怎么办呢? 另个如果我爱人户口迁入的话,孩子是否可以带过来直接入到江阴?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孩子的姓氏问题,现在孩子没有报户口,男方也有断绝关系的意思,所以我们也不想让孩子跟他姓,至少也要跟我爱人的姓,是否可以在报户口时直接写上就行,(之前咨询过,可能要他生父签字的),目前是孩子生父根本不会再来理会这些事情了,所以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把孩子户口的问题搞定? 我先感谢大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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