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求索赔吗
更新时间:2011-03-07 08:52:4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中山的,我24号那天跟男友住宿到黄圃的***酒店,八点五十分的时候酒店的工作人员拍我的房门告诉我我的摩托车不见了。保安说被一辆面包车拉上车了,当晚酒店的经理跟我一起报案了,并且免了我那天的一百多元的消费,我的摩托车上年才买的,价值差不多九千。那天是用我男友的名字去登记住宿的,现在酒店要我证明我怎样出现过在它酒店,或者消费过,其实那天是酒店自己查监控查到我房门找到我告诉我车被偷的,那我就是在酒店出现过啊,然后,酒店当晚免了我的消费,所以我是没有发票的。房间登记的名字是我男友,不见车的是我,我有权利叫酒店承担一部分责任吗?那酒店是中山北部唯一一间国际酒店。我想问我可以得到酒店的赔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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