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今傅伟人民币四佰万元个人借款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更新时间:2011-03-04 18:21:03
问题描述:
典当行几个人在胁迫软禁我期间以邦助我从银行贷款四佰万偿还借典当行高利贷本息金为欺诈手段。典当行表示再出借高利贷一百万给我。但由典当行经办人邦我赎回我在中信银行按揭贷款的房产证。再以邦助贷款期间不收借我高利贷本息金四佰万利息了为名(本金一百三十万赎回房产证一佰万在内高利息一佰柒拾万)但为了邦我贷款期间赎回房产证怕我债权人冻结为理由,要我写典当行法人代表名字借条月利息二分到房管局办理了房产抵押权登记,二年后到法院以个人借贷不还要求法除拍卖我房产偿还个人借贷本息金共计伍佰万元法院法宫以我提供典当行高利贷充分证据与个人借贷无关为由判我败诉拍卖我房产偿还了典当行非法高利贷本息金共伍佰万元请问可以到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告典当行法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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