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更新时间:2011-03-02 09:04:45
问题描述:
村委会在2005年7月5日从我处借款40000元,因无力偿还,经过和村委会商议决定:把我村的一块机动地20亩承包给我,用于抵顶借款。
承包期10年,即从2005年7月到2015年7月。承包地我以耕种到现在,由于土地升值现在村委会要求收回承包地,把借款还给我。
请问村委会的要求合不合法。如果合法,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不想归还承包地有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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