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者应得到哪些赔偿及标准
更新时间:2011-03-01 20:38:35
问题描述:
2011年2月13日下午4时许,我母亲(60岁,洛宁县农民)因事到县城,在路边等车,一面包车停下,与司机(无营运证,系车主)讲定车费2元,因司机疲劳驾车,至王范发生交通事故,司机腿部骨折,我母亲颈椎第二节骨折,先在中医院住院三天,后转入洛阳正骨医院治疗至今。期间,车主称负全责,给付医疗费10000元,其他费用暂由我方支付,我兄妹几人轮流往返洛阳-洛宁之间,照顾护理,估计还需一个多月。
我想咨询一下,车主除应支付医疗费外,还应做哪些合理赔偿,具体标准。
在此,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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