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房东变卖物品
更新时间:2011-03-01 20:57:11
问题描述:
请您帮我看看这个案子有没的官司可打,我前两天发生了一个案子如下:
我租房东的房子租期未到,且租金已经交了一整个月的(今年2月),我还未办理退房,房东就把我住房的锁撬开(2月27日),卖了我的物品和一些单据丢掉,并且租给了别人,当时报警了,警方也到了现场,去了派出所录了口供就走了。我和房东之间没有签定租房合同,仅有每月交房租的单据和押金条也不幸被她丢掉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提出法律诉颂,是否可以开天价的赔偿,如果要她赔偿某些重要单据丢失带来的损失,我是否需要提供什么相关证明才能得到索赔?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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