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付问题
更新时间:2012-07-22 10:03:46
问题描述:
去年初,夫妻俩在外地出了车祸被撞,对方全责。对方是个小公司的司机,开公司车外出办公事。妻子股骨断裂在当地医院做了骨头固定手术,结果最近复查发现骨头长的不是很好,医院提出要第二次开刀做手术。由于费用对方没有垫付,所以第一次手术的费用、夫妻俩被撞坏汽车的修理费,都是夫妻俩垫付的。由于夫妻俩经济也不是很宽裕,如果要第二次手术,手术的费用难以筹齐,与对方协商,对方的保险公司说要等这边所有的事情都结束,再一起支付,对方单位说你打官司吧,对方说他没钱。因为双方都是上海的,打官司要在上海进行,因此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律师:问题1:第二次手术的费用也是对方负责吗?如果第二次再不理想,第三次、第四次、……的费用呢?在第二次手术之前,能让对方先行赔付已经发生的费用吗?一定要打官司吗?问题2:如果在赔付之前,对方单位倒闭了如何赔付?问题3:哪些费用是可以要求赔付的?有什么具体规定吗?问题4:如果要打官司的话,想起诉对方保险公司、对方工作单位、肇事者,谁是第一、第二、第三被告比较好?问题5:如果要在上海打官司的话,从起诉到开庭要多长时间,再到最终拿到钱要多长时间?整个过程中会发生哪些费用,大概是多少钱?问题6:伤残鉴定在第二次手术之前能做吗? 问题补充:请问王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是指从事故发生到起诉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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