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集资房单位有权收回吗
更新时间:2012-07-22 13:28:28
问题描述:
我于2003年在单位全额集资一套房子,2006年入住,土地证费用单位收缴,但目前土地证和房产证都没有办下来。现在因为工作调动,单位以房子为要挟不给办理关系,以前单位的其他人调动学校没有采取措施,但领导已换,声称以前的事他不管,现在针对我个人制定政策,要收缴房子成本与现行市场价差额的60%,建房初期单位和个人没有任何合同和协议,只有单位的收款凭据,和分房方案,请问房子的产权到底归谁,单位有权收回房子吗,怎样才能损失少一些?有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对我们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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