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向地方政府提出
更新时间:2012-07-22 13:35:26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精神病残疾人,残疾等级3级,因30多年癫痫病史,至今无法痊愈,且每月2-3次,基本靠药物,护理及医护治疗控制,且伤失或基本伤失生活能力,有一子,刚大学毕业,为监护人,妻子离异6年,经济上因病退工资,最低生活保障或医保等,但地方仍定为特困家庭,而药物,护理及医疔费用过高,子女生活,就业,家庭生活经济,本人生存保障等,拟向地方政府或组织提出儿子及监护人当地就业要求,并能作好的调整,其中有关法律及政策等规定在此提出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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