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人冒用犯罪,自己被逮捕了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02-27 12:41:52
问题描述:
我老公身份证丢失后,现在被人冒用犯罪,检查机关下了逮捕证,签发日期是2010年3月18日,理由是在贵州那边捌卖妇女,现在我老公就被抓了起来,暂时关押在看守所里面,但事实是我老公是清白的,我老公根本没离开过广东省,一直在公司上班。只是去年9月份身份证等证件一起丢失了,后来又补办了新的身份证签发日期是2009年9月18日。这边抓人的公安机关给我们家属说办案单位是贵州公安局,要等他们下来才定案什么的。请问:1、像这我老公这种情况,贵州公安局是直接下来把人带走,还是会在抓人的当地先询问取证、认人等程序?2、我们家属现在可以做些什么?3、下逮捕证前,是否拘留过事实犯罪那个人(即冒用我老公身份证那个人)4、抓错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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