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我老后他有个依靠,但申请手续过于繁锁,又考虑到年龄问题就没有再生,如果诉讼有法律条文支持吗?
更新时间:2012-07-22 15:07:25
问题描述:
我1960年生,04年独儿因犯精神分裂至今未好也不出门,考虑到我老后他有个依靠,05年经产妇同意抱养了刚出生一天的其女。虽然知道符合条件可生第二胎,但申请手续过于繁锁,又考虑到年龄问题就没有再生,现在按政府文件规定,由于违反计生规定属非法抱养,因此给于开除工作处分,请教,有何办法能够保住工作。如果诉讼有法律条文支持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