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已开庭,是否还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更新时间:2011-02-25 18:43:3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家30多亩的自留山在3月1日被人故意放火烧掉了,20公分以上的有200棵左右,10公分的有上千棵,2-3公分的每平方米10--12棵,只剩20公分的50棵左右。,损失惨重几乎全部死。而林业局营林股出据给法院我家树木的损失报告2万多元,我认为很不合理,所以我找到刑庭庭长,他说如果我在开庭之前(还有10开就开庭)没有重新拿到有关权威部门的估价报告,那么就视为自动放弃赔偿,这样的说法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还有如果说刑庭开庭了,我对故意放火人的赔偿不接受的话,我能不接受吗?怎么才能合理的提出我赔偿要求法院才给给予支持?又不会错过诉讼时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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