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私人纠纷为由,蓄意杀人
更新时间:2011-02-25 14:36:10
问题描述:
隔壁以本人87年盖的房子旧墙越址为理由(注:本人有土地证,相关证件证明没有任何越址,而其是97年所盖,),多次找茬、欺辱、威胁本人全家,时间跨度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22日止,扬言要杀死本人全家。并在私自敲毁本人房屋泄愤,在派出所调解无果后,以摩托车撞人,口里嘶喊着:“我要撞死你”,有蓄意谋杀人之嫌,而且扬言在公安局有人,在浦城县不受法律限制。本人现寻求相关律师及法律的保护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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