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更新时间:2011-03-02 18:44:09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6年9月将一套动迁房预售给陈某,当时的售价是43.4万。“房屋预售合同”上注明:
1、我不得因该房的房价上涨原因而解除本合同,若有违反,除返还乙方所付的全部款项外,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2万元整。
2、关于房屋性质和产权交易登记的约定。甲方所预售的为产权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同意将房产证交由乙方保管;在符合上海市动迁房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及时协助乙方完成交易登记手续。如有违反按第一条处理。
现在动迁房3年就可以交易过户了,但房价已经涨至130万左右,因此我提出违约,同时考虑到对方的情况,做出“对方给我30万便过户”的要求。对方以合同已经结束,不愿付款并准备起诉法院。请问在法庭上我是否能获胜?我在上海,有没有上海的律师帮我应诉?收费标准是如何的?
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