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宅基地物权保护纠纷
更新时间:2011-06-05 12:11:15
问题描述:
原告和我系堂姐弟关系,我们住在同一院子的不同房子里,原告父亲于90年去世,(原告是他独生女)随后原告母亲把她家的宅院
赠予了我,让我拆掉她家当时仅有的3间房并占用此地重新翻盖了我家的房,原告还把房子拆下的材料分给了包括她在内的我们兄妹
4人,随后她母亲随她去她家居住(她嫁给本村,但户口没过去),她家当时的房连同院墙被拆掉后我们又盖了3间杂物房,99年原
告母亲去世,我打的幡摔得盆(原告父亲当时也是我打幡摔盆),2010年因我儿子要结婚,我决定利用那片空地盖新房,随后找她
商量,经她同意,随后我拆掉了那3间杂物房盖了6间大房(无建房批示),盖房期间她家又是贺梁又是帮忙,等房盖好后她突然反
悔了,只要求我拆房腾地,商量未果她将我告上法庭,告的是物权保护纠纷,要求法院排除妨害,拆房赔偿。。。诉状中颠倒是非
,全是编造,说我撬锁强行拆的房子。。。并让邻居做了证,证明此事,我从法院拿回了她的证据让邻居看,邻居说她篡改了内容
且不属实,并给我做了新证明。
她目前的证据是1952年的土地使用证(她父亲的名字)和1982年林权证(她母亲的名字),和她母亲是她赡养至死的街坊证明
我的证据是当时拆她家房时帮忙干活的邻居证词(包括原告爱人也参与拆房),91年我家当时盖房的建房批示(批示上写着同意拆
除她家房,并写有此房留有原告母亲的住处),和当时参与分东西的我的兄妹的证词
提问1:物权法第245条说的物权侵权诉讼期为1年,为什么法官说物权保护没有年限,而有的律师说没有了物还打什么物权
提问2:综上所述当时原告母亲的赠与行为法律上认可吗?原告还能继承些什么?
提问3:我查阅了些意见,说是房拆除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也随之消失,请问原告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请大家提出宝贵的见解,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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