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条款中未提示的内容,在理赔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1-02-23 09:47:00
问题描述:
为孩子在杭州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过意外伤害,前段时间孩子不慎摔伤,在西安一家省级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我咨询保险公司相关理赔事宜,被告知在异地住院治疗须扣除理赔金额的10%,同时几个月后取出钢钉的二次手术费用不予报销,理由是二次手术时间已超出保险期限,但上述这两种情况在条款中无任何提示,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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