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赠与受法律保护吗?
更新时间:2011-02-22 21:47:01
问题描述:
男女两人再婚,向亲朋好友公布再婚消息,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同居两年后男方因癌症去世,在两人同居期间,男方一直住在女方家里,男方表示要给女方买套房子,女方表示自己已经购置了另一套,还没有落成,只是款项是贷款和借款,男方表示这套房子位置很好要自己出钱给女方买下来,于是汇款40万给女方并表示房产登记人保持原样。男方死后,其儿子认为40万属于父亲所有,作为遗产的唯一继承人,要求女方把40万奉还。请问这40万在法律上怎么样处理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