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想辞职
更新时间:2011-02-22 18:40:30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7月份毕业,就职于现在的泉州船舶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快要结束时,公司要求所有新招来的员工去山海关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培训费6万元,培训完成后要为公司工作6年。
在培训期间,我们所有工资福利减半,然后在一年以后共24个月逐月补回,我个人认为培训很不正规,主要是在车间锻炼,而且我只培训了6个月即被召回。现在公司效益很差,我想离职。
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怎么跟公司进行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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