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无法实现,是否能退还定金
更新时间:2011-02-23 00:02:14
问题描述:
我于2011年1月在中介介绍下签订一个二手房的购房合同,当时该房产还未办理两证,约定由我(买方)承担办证、过户、中介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签订购房合同当天我支付了2万元定金给卖方。
签订合同后第3天国务院出台政策导致过户费用大幅增加,因此我提出分摊增加的费用或者撤销合同,卖方均不同意并表示如果撤销合同将不返还2万元定金。
我认为并非是我主观意愿改变而违约,而是国家政策导致的,交易的前提发生变化,因此不应该由我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主张撤销合同,返还定金。
另外,卖方与我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时尚未办理两证,根据相关规定,这个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也是存在问题的。
不知道这个情况如果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我有没有可能要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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