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和抚养费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2-21 11:48:24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由于恋爱时间太短,彼此缺乏了解,只谈5个月就结婚了。婚后我们感情很快出现了问题,不仅没有共同语言,很少沟通和交流,还不断发生争吵。
我们两人的生活方式完全不一样,他的生活一点规律都没有,总是晚睡晚起。我原来的生活过得很有规律,我无法适应他的生活。原来我并不想要孩子,我觉得我自己都养不起自己。他说他养得起,叫我不要担心,这样我才放心生了孩子。
孩子出生后,我们的感情不但没有因此变好,矛盾反倒愈演愈烈,争吵不断升级,多次谈到离婚,还打过一架。我不想一辈子过这种生活,想和他分手。我也想过把孩子带走,但我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能力把孩子养大。我丈夫也说过他不会把孩子给我。还说过如果我把孩子带走,抚养费他一分钱都不会付。孩子必须跟他在一起,我要付一半抚养费。
我想向律师咨询一下,如果我的工作不稳定,做一个月算一个月,我能不能这样做,打一个月工就付一个月抚养费,打不起就不付?如果要付,抚养费该付收入的百分之多少?这样做行不行?如果他一定要我付,我又付不起,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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