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对方可以反悔吗?
更新时间:2011-02-19 22:45:46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是通过媒约之言认识的,婚前对他缺乏了解 ,婚后生活很不如意。由于丈夫的嗜赌如命和对家庭的毫不负责导致夫妻感情不和,于09年我们协议离了婚。在离婚协议上对于财产的分配已经写明确: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归我(离婚后半月内过户到我名下),可是自从买房子后房产证一直收藏在公公婆婆的手里,房子是婚后买的但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直到现在他们还不愿意拿出来过户,反而说房子是他们的,原因是买房的时候他们也出了几万块钱。他们希望我们复婚否则就想霸占房子变为己有。请问公公婆婆这样做有道理吗?面对他们的取闹我该怎么办呢?还有对于儿子的抚养:虽然协议上写明了抚养权归丈夫,但为了给儿子提供学习和生活的方便我愿意帮助他带养并承担小学到高中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因为孩子自从生下来一直都跟我形影不离的,而丈夫一直对孩子不负责任没有任何感情,八岁的孩子也不愿意跟随与他)现在离婚近两年了,丈夫一直在外面打工挣钱但是对于孩子也没有担负任何责任,可说是漠不关心了,鉴于此我可以申请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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