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求未成年被告人做假证
更新时间:2011-02-21 12:01:58
问题描述:
三成年人与一未成年人外出喝酒,酒醉后遇上一对情侣亲热,其中一人(二十多岁)打了情侣男,另一人(十八岁)想了事便随口说给点路费回家就好,因是防暴风头正紧,被附近的防暴员正好遇上,当场缉拿。并以抢劫罪被起诉。打人者逃走后又回来自首。三成年人一个四十岁(有吸毒史及不良史),一个二十多岁(无不良史),一个刚满十八岁(无不良史,休学在家)。一审中十八岁被告未说明是在校休学生。一审当天未成年被告人的律师要求其作假证,因其他家属未得到开审通知,只是听到风声而结伴而去,去时,未成年被告人的律师不知道他们是其他被告的家属,而当场告知未成年被告,要求其背下他所写下的证词。后一家属说“为什么不如实说是酒醉后闹事?”该律师慌忙收起写下证词的文件落荒而逃。其他三被告均未请律师,被害人亦未出场也未请律师。问,此情况,未成年被告的证词会否加重其他三人的行政处罚?该情况中,主犯最可能判是谁?如若上诉,未成年被告是否会被判刑?其他三人被判的刑期估计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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