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破坏他人财物
更新时间:2011-02-19 11:32:32
问题描述:
我朋友5月29日晚喝醉把别人的车砸坏,修车费28000,1号时被抓进警局,由于未及时和车主沟通好,现已经被关16天,我们也见不到他人,只知道他当时大概在派出所态度不好,把所长得罪了,但他绝对没有打人或骂人,而且警方已经把案情报道检察院,等待判决,我想请问什么时候会判决,并想知道怎样可以使事情得以妥善解决,是问题最小化,如果我们现在把修车费还上,是否可以撤诉?如果不可以撤诉,那么不换修车费会怎样判决?还了又会怎样判决?希望律师把当前形势帮我分析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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