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自己的三间收回,老二说什么都不同意,所以我也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包括老房产证及母亲的书面遗嘱
更新时间:2011-02-20 21:12:34
问题描述:
母亲留下的六间房子的地基,其中有四间是房子,两间是空地。兄弟两个都结婚后,老二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把剩下的两间接上了,这所有的房子及院子一直都是老二用近二十年。去年老二把老房子拆了四间,盖了三间,只剩下他盖的两间。现在母亲离世了,我想把自己的三间收回,老二说什么都不同意,说这两间房子是他盖的,我也承认是他盖的,但是我的两间被他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拆了。最要命的事,因为我不在家里住,去年六间房子办的两个房产证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分别写上老二和他儿子的名字,难怪当他所找的几个理由都不成立时,竟毫无愧疚地让我们起诉吗!
我以前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复杂,母亲去世前已经说好的一家三间,所以我也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包括老房产证及母亲的书面遗嘱,有的只是人证。请问律师,向我的这种情况,如果上法院,胜诉的可能性有吗?怎样才能胜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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