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派出所户籍科不给于办理,我去了计生站也不给办理原因已经有孩子了就不需要准生证了,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1-02-16 10:46:43
问题描述:
我未婚先有一男孩,是2008年1月21日出生的,户口当时落在我老婆那里,我老婆是江苏邳州的,我们是2010年10月5日登记结婚的,现在想把孩子的户口迁过来,当地派出所户籍科不给于办理,说让我去办理准生证,我去了计生站也不给办理原因已经有孩子了就不需要准生证了,计生站站长说让我交九千块钱罚款给办落户口,我孩子有户口了只是想迁过来,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