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营业税咨询(急)....谢谢!
更新时间:2011-02-12 17:10:24
问题描述:
我2011年1月买了一套二手房,签了买卖合同,但银行手续还没办完,现在说要交营业税,房产中介电话说要我们全部交付所有的营业税.
买卖合同里面,第8条关于买卖双方需支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费;(3)教育费附加;(4)卖方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20) 合同里面只有写的:买方自愿支付上述:(全部费用字样) 项.....
但有以下一行文字说明: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府部门原因发生税费种类、税率或征税标准、条件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则按相关税费规定的缴纳主体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这句话如何理解?
说明:
1、因营业税在2011年1月28号的新国8条中发生了变化.
2、在进行买卖合同当时,我们要求房产中介列出所有要交的税费用的时候,中介在一张纸上列出清单时,并没有提到\"营业税\"该项.导致我们一直以为没有该项费用.在进行买卖时发生错误判断.
请问上述营业税中由卖家支付还是买家支付?现在我们要求该部分的费用由卖方支付,请问理由充足吗?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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