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营业税咨询(急急急)
更新时间:2011-02-11 19:46:55
问题描述:
买卖合同里面,第8条关于买卖双方需支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费;(3)教育费附加;(4)卖方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20) 合同里面只有写的:买方自愿支付上述:(4)(7)(9)(10)……项(说明:选项里面未包含营业税);卖方自愿支付上述-项(说明:未选任何项)。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府部门原因发生税费种类/税率或征税标准/条件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则按照相关税费规定的缴纳主体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
备注条款:卖方实收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现在买卖双方都不愿意出营业税,纠纷是不可避免了,万一打起官司,这备注条款,意味着我(买家)得出营业税么?也有人说后面这“实收”,非法律概念,而条款并未约定营业税该由买家替卖家支付,只能算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从法定”的原则,该由卖家支付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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