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引发车祸被打医药费谁负责?
更新时间:2011-02-11 08:26:29
问题描述:
我弟弟是一个未成年人,迫于家里的情况在外地在一家小厂上班,2011年2月8日晚上9点多在工作下班后与朋友出去玩,无证驾驶,飙车,超速撞上两辆车,其中一辆车上的人是当地人,致使当地人的腿断了两根骨头。弟弟并没有逃跑并报了警。可是受伤妇女的女儿人却叫了十几名大人将我弟弟殴打,当时弟弟的眼角已严重受伤,那些大人还是以拳打脚踢甚至殴打其头部,可是当警察到来的时候那些人并没有打了,但是其殴打致使我弟弟昏迷一个晚上,经过拍片检查,却至今动弹不了,疼痛难忍,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阴影。对方还叫了人在医院对我妈妈他们进行监视。但对方却要我们支付昂贵的医药费,9日我们已经支付了3000元,由于在该医院不能进行下一步医治,对方要转院至佛山医治,需要2万元。面对这些医药费,我们不可能既出弟弟的又出她的吧,难道他们殴打未成年人就是对的吗?你知道外地人惹了本地人是怎样的后果,难道我们就这样吃哑巴亏吗?他们的暴力行为难道就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请问这事该怎么处理?我们既承担了自己的责任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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